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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初审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154103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申请受理
机关:
区环保局 决定机关: 区环保局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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