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
(一)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大厅26号窗口领取或登录成都市政务审批服务平台〈网址://182.139.133.12:8003/welcome.jsp〉下载A4打印1份并填写,同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建设单位委托函(收原件1份)。
(三)国有土地证明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限划拨土地和自有土地,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合同变更协议(限出让土地,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用地红线图(1:500/1:1000,采用成都坐标系,收原件4份及电子资料)。
(五)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收原件1份)。
市政类:
(一) 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申请表(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大厅26号窗口领取或登录成都市政务审批服务平台〈网址://182.139.133.12:8003/welcome.jsp〉下载A4打印1份并填写,同时加盖公章);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建设单位委托函(收原件1份);
(三)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意向用地意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1/1000或1/500地形红线图4份(含测绘面积)。并在地形红线图上明确实施范围(建设单位须盖章确认);
(五) 立项文件或任务来源(限政府投资项目);
(六) 与该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会议纪要(情况说明)及图纸(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