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受托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复核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土地权属文件
(1)自有土地: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2)租用土地: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租用地的书面意见、租用土地地籍坐标。
(3)临时用地:临时国土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临时用地范围坐标。
4.建施总平面图(原件3份)及建筑施工图1套(三章齐全)。
5.测绘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正式坐标放线资料1份(原件采用成都坐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