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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2450101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适合条件当场办理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施工图审查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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