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向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大厅26号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能补正全部材料的,补正后予以受理;当场不能补正的不予以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经办科室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核实规划、踏勘现场、整理核对资料,审核无误后做相应的录入工作。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核发标准的,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符合核发标准的,在承诺时限内出具《青白江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