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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无
第一步:建设单位向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提交通过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步:区环保局审批科审核资料,出具初审意见;
第三步: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文件。
第一步: 区环保局接受建设单位向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提交通过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步: 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审核资料,出具初审意见。
1、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两份(光盘1张)、技术评估意见。
申请受理机关: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决定机关:区环保局
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收费:不收费
网上受理
http://182.139.133.12:8003/chooseAreacodeAction.form?areacode=510113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青白江区新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83680260
联系传真:028-836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