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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质量等级评定(1—3星级)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190106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1、《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旅游管理属地化的意见〉的通知》(成旅发〔2009〕19号):由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星级农家乐评定申请,并负责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星级农家乐的初评工作,对初评符合条件的报市旅游局评定;负责1—5星级农家乐的年度复核工作;评定和年度复核结果报市旅游局备案。由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1—5星级乡村酒店评定申请及初评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旅游局评定;负责1—5星级乡村酒店的年度复核工作,年度复核结果报市旅游局备案。 2、《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1/T976-2009)2009年9月18日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申请受理
机关:
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决定机关: 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星级农家乐评定报告书(以此为准).doc

星级乡村酒店评定报告书(以此为准).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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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环评报告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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