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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星级(1—2星级)评定复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190102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一)《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旅游管理属地化的意见〉的通知》(成旅发〔2009〕19号):由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星级饭店评定申请,县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负责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其他区(市)县负责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对初评符合条件的报市旅游局评定;评定和年度复核结果报市旅游局备案。 (二)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2010年10月18日)
申请受理
机关:
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决定机关: 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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