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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网校举办者变更审批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510113009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申请受理
机关:
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决定机关: 区教育局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各类表格下载:成都市民办学校(非学历)备案登记表.doc成都市正式设立或筹设民办学校申报表.doc举办者(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举办者(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民办学校变更登记表.doc民办学校广告备案表.xls民办学校名称变更登记表.doc民办学校收费备案表.doc拟任教师登记表.docx拟任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主要教学设施设备一览表.docx

各类办理流程:民办学校年度审验.doc民办学校设立、变更.doc民办学校终止.doc核(换)发职责范围内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办事指南.doc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申请人(单位)以及办学条件应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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