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刘勇)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浏览次数:

  责任人:刘 勇                                                            职务:区新闻中心纪检组长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区纪委领导下,协助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建议,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

(1)协助区新闻中心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7月

(2)每季度向区新闻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每季度

(3)协助制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督促、推动层层签订责任书。

5月

(4)督促指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4月

2.在区纪委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事项,及时向区纪委和新闻中心班子报告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1)制定述责述廉具体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12月

(2)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告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2月

(3)每半年向区纪委汇报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7月、12月

(4)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单位作风建设情况。

7月、12月

3.督促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1)深入贯彻区委惩防体系暨廉洁青白江建设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细化分解目标,加强督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档案管理。

12月

(2)协助制发区新闻中心《2017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实施方案》。

4月

(3)参与主任办公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通报反腐倡廉有关情况,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安排部署和要求。

适时

(4)开展“制度执行年”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2月

(5)完成预防腐败创新项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媒体平台深度融合改革,形成调研报告。

12月

(6)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微腐败”问题,形成“四个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12月

二、严格纪律监督

4.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年度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适时精准监督检查。

12月

(2)畅通举报渠道,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按规定处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12月

(3)针对上级党委、纪委巡视(察)反馈意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抓好问题整改。

12月

5.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1)加强专项检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开展对责任落实、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综合督查,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节假日开展专项督查。

12月

(2)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在向中心班子报告的同时向区纪委报告。

及时

三、深化作风监督

6.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反对“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1)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深化三项整改“回头看”、“五个三”分类整改、巡视整改、“七项专项治理”、“9+2+X”等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12月

(2)每季度专题分析研判作风建设形势,找准正风肃纪着力点。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作风重点督查,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廉政提醒,重申纪律规定和要求。

12月

(3)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不善为问题集中整治。

12月

(4)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类典型案件,报送区纪委。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适时

四、强化履职监督

7.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听取领导班子及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专题汇报,并查阅印证材料。

12月

8.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区纪委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2月

五、严肃查办案件

9.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对收到的重要案件线索、查办的重大腐败案件及时向区纪委报告。

及时

六、开展警示教育

10.开展约谈、诫勉谈话工作,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

(1)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谈话提醒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谈话提醒,每季度收集汇总情况,加强对问题风险把控。

及时

(2)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全年约谈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层干部不少于1轮。

12月

(3)每半年至少约谈一次财务室和监察室工作人员。

12月

(4)在单位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月

11.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发布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下发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按要求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案列剖析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

12月

(2)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12月

(3)强化单位廉洁文化建设,将清白文化有机融入。

12月

七、自身建设

12.抓好单位纪检组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

(1)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纪检干部培训,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

12月

(2)深入推进纪检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2月

八、坚持廉洁自律

1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组织部门备案。

4月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12月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2月

(4)梳理完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确定防控措施。

12月

14.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12月

15.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按要求在网站公示个人监督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

12月

(2)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履职情况。

12月

(3)按要求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工作,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

按照区纪委统一安排

关闭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