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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关于2016年度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关于2016年度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201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领导班子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纪委的安排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党纪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为创建“廉洁青白江”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打造开放型国际化新青白江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现将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

区信访局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履职、强化领导、常抓不懈,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强化主体意识。局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严格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科室,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领导、业务科室逐一对应、逐一落实。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主动融入到信访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了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约谈全体干部职工12余人次,带头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分管局领导约谈科室负责人4人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规范言行,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纪委廉洁从政的规定,按照《述责述廉》工作要求,主动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迄今为止,未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管。抓好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日常监督,全面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管平台,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填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政治纪律及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对全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终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检查促进、考核撬动、结果运用的导向作用,年内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分别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务求实效,持续改善党风政风

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办法,以实际行动反“四风”、改作风,形成了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狠抓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亮点。

是坚持服务指导科学化,确保信访问题及时调处到位。充分发挥好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公安、司法、交通、宣传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由区信访联席会议召集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案情、合力攻坚,及时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及信访疑难案件。确保信访问题在区内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减少信访上行。二是坚持建言献策系统化,确保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到位。以群众信访为晴雨表,坚持对全区信访形势做到每周一分析、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研判,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责任追究三大方面的意见建议。以《每周快报》、《每月通报》、《季度分析》、《情况反映》等材料为载体,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访信息,为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依法行政、慎重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从严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信访和群众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全局10名党员全部参加专题教育活动。有机契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工作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在《新青白江》等新闻媒体公开宣传信访工作先进典型4人,并将陶漓作为全区典型推行至市信访联席办参加评选,其先进事迹在《成都日报》上公开报道;组织全局党员,围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深入开展大讨论,对标先进,查找和改进不足。全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全局党员同志讲专题党课7人次。我局坚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期间,共受理省、市交办并纳入区领导包案的信访事项36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100%,息诉息访30件,息诉息访率83%,需长期教育疏导的6件。

(三)着力长效健全作风建设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把反对和纠正“四风”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我局结合现有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信访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全区信访工作机制进行梳理,结合区情深入调查研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2016年,我局代拟出台了《关于转发<区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委办发〔2016〕27号)文件,推动形成“畅通、规范、公开、有效”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三、积极预防,筑牢筑实惩防体系

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青白江2013-2017年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与信访工作息息相关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行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从保证权力阳光运行、民主监督、规范执行等方面入手,深化财经权、人事权、资源权“三权”核心制度改革,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财经权力规范运行的体制机制,按照“四严格一规范”处置原则,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增强预算约束,稳妥推进收支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人事权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在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等方面划出了“硬杠杠”。2016年,实施政府采购金额81007元,实施率达100%。

(二)落实主体(监督)责任。按照市、区纪委的工作要求,2016年10月,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均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承诺书包含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廉洁自律等,制作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领导15条,班子成员各9条,监督责任16条),在青白江公共信息网的局子网站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开展廉政风险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加强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度,加强动态预警。2016年,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全局对关键职责、重点岗位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局的工作要求,全局对关键职责、重点岗位再次进行全面更新。目前我局已更新风险点13个 ,确定防控措施34条。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时召开辽宁贿选案专题剖析会,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努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及时传达学习有关选人用人的文件精神,今年,2名同志报名参加递进班培训考试。同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从严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对我局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配偶和子女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出国(境)、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任)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普遍检查,并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四、深化改革,努力维护群众权益

区信访局始终坚持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

(一)强化领导接访包案工作。一是区委、区政府坚持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及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措施,及时解决各类疑难杂症;二是区委、区政府领导坚持落实每周三和重要敏感时段定点接访制度,听取群众声音,解决群众困难;三是区委、区政府领导主动化解包案信访事项,力促多件“钉子案”、“骨头案”息诉息访。今年以来,我区将省、市交办的36件案件全部纳入区级领导包案,到期化解率83%,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四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常态化,要求和指导区信访局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细化措施。分管区领导亲自充分统筹信访工作,狠抓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切实稳控重点人员,依法打击非访行为,有效维护信访秩序。

(二)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主动沟通,获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与指导,确保在处理个别突出信访问题时,上下同心、步调一致,助推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与乡镇、部门等责任单位主动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信访协调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有效推动了一批信访难案的化解工作;三是加强与政法、公安、维稳及乡镇主动对接,有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制止越级非访,进一步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各级“两会”、成都G20峰会、杭州G20峰会、省委全委会、世界航线发展大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及西博会期间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三)做实信访工作。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全力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依托各级网络信访投诉平台、信访信息系统、视频接访系统等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体系,逐步提升网上信访占比,初步实现“互联网+信访”;二是以《每周快报》《每月通报》《季度分析》《情况反映》等形式,对全区信访形势做到每周一分析、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研判,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责任追究三大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全区信访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处置得了、化解得好;二是全区信访干部充分运用信访信息系统开展信访业务工作,确保信访信息系统全程记录每一件信访事项的流转、受理、办理和答复等重要环节,真正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切实提升信访公信力;三是全区信访干部主动开展法制教育及普法宣传,深入推动访诉分离,让群众明白“找谁办、怎么办”,引导涉法涉诉类问题进入法律渠道解决。

五、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了崇廉尚洁的良好廉政文化思想氛围。

(一)开展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截至目前,已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和5次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着力解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主要负责人讲党课,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抃“清白文化”展览和建川博物馆,观看《背叛》、《“饭局”有风险聚餐需谨慎》、《六大关键词看“全面从严治党”》、《我不是潘金莲》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向许大勇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辽宁贿选案,通过反面教材警示警醒,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系列活动,积极创建廉洁机关,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利用党员大会等,组织收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在机关办公室悬挂廉洁书画、标语,通过正面引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构筑起防腐拒腐堤坝。向来访群众开展廉政宣传,弘扬“敬廉崇洁”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行风。

2016年,区信访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对此,我局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抓实,努力为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青白江”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2016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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