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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研究、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研究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组织和党员的统计、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离退休上报材料和手续办理,以及有关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备案材料;承办区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区级部门和乡镇中层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乡镇党代会、人代会的指导工作。

    指导乡镇和区级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队伍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

    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区干部统计和区管干部档案管理,指导、检查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汇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有关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区委党校及其他有关培训班的学院调训;负责组织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进行培训;负责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赴国(境)外和选送到国内高等院校培训、进修;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区级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知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家和享受国务院、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区委老干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

  区委组织部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监科)、人才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研究室。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学习教育氛围浓厚组织4轮“两学一做”履责能力测试,“一推三评”评出优质党课60余篇,发放口袋读本和“应知应会知识卡”6万余册。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和“五个三”分类整改行动,整改问题22363个,整改率达98.44%。打造学习教育党员示范品牌36个,积极选树“百佳点赞党组织和党员”,固化“固定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机制。

  二是换届工作务实推进。强化党组织主导作用,做好198名人大代表、196名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和酝酿协商,推选区乡两级党代表1244人,选拔9名“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区委、区纪委领导班子。严肃换届风气,强化风险排查,成立民情反馈和风气监督“两支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正有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三是基层党建全面提升。狠抓“十一项重点任务”落实,组织2轮全覆盖督查指导,实行“双纳入一逗硬”,查找失联党员102名,补缴党费130万余元。出台党建工作“规范八条”,开展两新组织“双比双争”活动,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33个,发放党内帮扶资金15.3万元,深化村转社区“核心驱动、稳转快融”工作模式,全面铺开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党组织建设。

  四是领导班子选优配强以换届工作为契机,充实调整区管干部351人,各乡镇均选配了至少1名熟悉经济建设的领导干部;35岁左右年轻干部35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67人,占82.7%。在乡镇换届考察中放下初步人选1名,放下“两代表一委员”建议人选17人、调换存疑人员6人,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481人。递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51人。

  五是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一揽子人才政策措施,形成党管人才、政企共议人才工作格局。聚集省、市人才计划入选者6人、“成都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人,推进“校企校地合作共赢计划”,引进8名西南交大研究生到我区服务锻炼。走访慰问530余名各类人才及3名“人才计划”入选者,举办创新创业活动9场次。优化一站式服务,打造133套高品质人才公寓。

  二、部门概况

  青白江区委组织部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均未实行财政独立核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本年收入合计2416.4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50.5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工作项目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6.45万元,占100%,增加550.5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工作项目和项目经费增加;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本年支出合计2416.4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50.5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工作项目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9.78万元,占17.79%,增加90.6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1986.67万元,占82.22%,增加459.9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项目和项目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白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16.4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0.58万元,增长29.5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工作项目和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白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0.58万元,增长29.5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工作项目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白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5.71万元,占60.24%;教育支出722.15万元,占29.88%;科学技术支出170.00万元,占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8万元,占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0万元,占0.38%;住房保障支出31.11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361.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3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3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72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白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7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90.6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

  人员经费38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0万元,与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与预算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4万元,下降2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5万元,下降26.93%,主要变动原因是1.公务车制度改革;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1.53%,主要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4万元,占8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10.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4万元。主要用于换届、干部考察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87人,共计支出1.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委组织部考察干部支出0.1720万元;省委组织部督导集中督导支出0.0896万元;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开展换届风气督查支出0.0892万元;省委巡视组选人用人工作督查支出0.1104万元;省委组织部督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支出0.1350万元;乐山组织部考察干部支出0.1520万元;阿坝州组织部考察干部支出0.2410万元;市委组织部考察干部支出0.1428万元;市委督导组督导支出0.06万元;市委督导组督导支出0.0593万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换届风气督查支出0.04万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换届风气督查支出0.08万元;市委组织部督查基层党建支出0.0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白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2万元,比2015年增加29.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成本上涨,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6万元,比2015年增加42.3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才公寓建设,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6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公寓建设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白江区委组织部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2416.4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我部严格按照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要求切实加强整体资金绩效管理。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综合评价,我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为“好”。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指机关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指干部监督管理、换届选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才工作经费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主要指援藏干部工作经费和党内帮扶工作经费等。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指党员干部培训经费。

  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补助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指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的费用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主要指用于退休人员费用。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指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保缴纳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指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员会组织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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