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区委宣传部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大讨论活动。
活动现场,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对党员标准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新颁发的《成都市严禁领导干部不作为五项规定(试行)》。全体党员围绕“四讲四有”标准、“四个合格”要求,对照“合格”,对标“优秀”,对“合格党员”具体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交流。
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党员在交流互动中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了对合格党员标准的思想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