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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成都市青白江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其他成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责任人:鄢永德                                                             职  务:区委党校副校长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一、落实分管职责

  1.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1)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校委会审定后上报区纪委。

  9月

  (2)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

  6月、11月

  (3) 每半年报告分管科室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纪检组汇报。

  6月、11月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1)根据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每季度研究、推动分管科室任务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

  12月

  (2) 办好区委党校“理想信念与党性教育”两周制轮训班,将党规党纪教育作为轮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全年计划举办3期,乡科级干部210人以上。

  12月

  (3) 在党校举办的各主体班次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教育和作风教育等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布局,集中学习研讨。

  12月

  (4)深入挖掘赵抃清白文化资源,积极推出专题讲座。

  12月

  (5) 每半年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12月

  二、推进预防腐败

  3.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1)督促教育科完善教务管理制度,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12月

  (2)督促分管科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检查1次分管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月、12月

  二、推进预防腐败

  4.加强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6月、12月

  (2)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帮扶2户、联系6户普通党员群众,及时搜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月

  三、加强日常监督

  5.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

  为分管科室和人员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月

  6.对分管科室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全年不少于2次。

  12月

  (2)对分管科室开展作风督查,督促整改落实,全年不少于4次。

  12月

  四、坚持廉洁自律

  7.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组织部门备案。

  12月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12月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2月

  (4)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12月

  8.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12月

  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将个人责任清单在区公众信息网区委党校子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12月

  (2)根据安排,做好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

  根据区纪委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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