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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29日)

  各位委员:

  2014年上半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为“五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立足本职,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以办案促稳定强化批捕起诉。截止今年8月25日,共审查批准逮捕128件184人,不批准逮捕22件36人,不捕率16.36%,捕后无免处和撤案情况。审查起诉191件265人,不起诉5件11人,审结率90.20%。办理案件主要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和侵犯财产案件三大类,共占受理案件数的90%以上。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今年以来,我院加大反贪工作力度,立案职务犯罪案件12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10件10人,渎职侵权类案件2件3人。目前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件10人,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立案监督6件10人,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起诉罪行6笔,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4人;针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

  开展常态化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我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九条措施》,坚持每月对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每季度对一般案件进行抽查。目前,已评查不起诉、不批捕等重点案件25件,一般案件14件,发现存在罪名出现笔误、条文引用错误、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等瑕疵。为此我院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职业道德和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培训,并要求案管部门切实发挥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和监督作用。

  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方案》,明确公开内容、细化保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改版升级了门户网站,加大案件公开力度,增设重大案件公示、诉讼文书查询等业务版块和“晶晶热线”、检察文化等特色亮点工作版块。目前,已主动公开典型案件、法律文书、职务犯罪案件等40余件。开展“阳光检察与民同行”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巡回法制宣讲,宣传检察机关业务职能,为深化检务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我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情况及重大工作部署。6月16日,区人大主任杨安莉一行8人到我院视察检务公开工作,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积极走访市人大代表5人,汇报工作进展;主动向本辖区内3名人民监督员通报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2次,邀请介入侦查环节监督2次,收集并回复意见建议3条。聘请了4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对我院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建设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40余人到区看守所视察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今年5月20日,驻所检察室作为全省第一家接受考评的单位,以117分的成绩被省检察院考评组初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并将积极争创全国示范驻所检察室。

  (二)贯彻落实市院重大部署,推进争创一流工作

  加强统筹,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抽调全院各科室骨干力量和资深检察官,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细化措施,打造全员参与格局。院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征求各科室意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在争创“三个一流”过程中,严格执行市院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不走样,坚持深入调研思考,做到符合青白江实际。最终出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工作方案》,明确了“第一年打基础”的工作目标,每一项工作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为争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围绕重点,探索建立工作机制。我院有三项工作被确立为试点单位,分别是建立健全侦查监督平台,建立完善刑罚执行监督信息化平台,建立报请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目前,在区委和市院的关心帮助下,我院已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捕后案件跟踪监督工作机制的规定(试行)》,建立起针对捕后诉前发现违法行为应采取的纠正、联动机制,进一步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职责提供良好平台。

  (三)回应社会关切,打造“名片工程”

  打造预防文化品牌,预防工作有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新初书记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特别要着力抓好预防经济犯罪等重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依托预防职务犯罪“智库”成员,开展预防讲课培训和行业预防调研,提供专题预防的理论支撑。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重汽王牌、天保重装、万贯机电等大型国有、民营企业,深入调研易发经济犯罪环节和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全面启动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宣讲活动,目前我院到乡镇、机关、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宣讲和座谈会12次,并同益海嘉里、佳飞公司等企业签订了“检企共建”责任书,努力保障企业的管理经营秩序。

  打造“晶晶热线”品牌,联系服务群众有新突破。年初,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成立了“晶晶热线”工作室,全力打造检察民生服务品牌。一方面通过热线电话、qq、微信、微博等方式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目前已接受30次法律咨询,并即时回复解答。另一方面,开展走基层系列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监所等地,通过情景剧、心理游戏、经典法律案例等趣味性、参与性强的活动为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晶晶热线”走基层活动开展以来,已发放宣传册、未成年人保护卡片等资料3000余份,现场宣传受众人数达2000余人,相关成效受到了检察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四川日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成都电视台等媒体的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1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精心准备,确保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院党组先后召开15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六个专题、三个大讨论进行了集体学习讨论,认真反思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通过对照问题自己查,调研、座谈、问卷帮助找,“晶晶热线”、门户网站广泛提等形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经梳理归纳,班子及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共有12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4条,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2条,其他问题10条。在交心谈心的基础上,院领导班子形成了“四风”具体表现材料,班子和成员分别形成对照检查剖析材料。8月8日,我院领导班子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目前,该活动进入第三环节进行问题整改、建章立制。

  各位委员,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体现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根本保证。我院始终将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情况和重要改革措施向党委汇报,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并抓好落实。8月27日,我院向区第十七届人大第50次主任会议专题汇报监所检察工作,受到与会领导充分肯定。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创新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针对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争创一流工作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办法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基础工作的规范性需要坚持不懈地予以提升并不断强化。三是抓业务建设力度弱,对自侦工作重视不够,对照目标考核,有多项业务单项工作尚未实现突破,存在业务发展不平衡;四是重视队伍建设不够,在解决案多人少、思考培养使用业务骨干人才方面举措欠缺。五是调研、宣传、信息工作需要加大力度。检察业务、法律理论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文章的深度和广度、质量、数量还有待加强。

  三、2014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院将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发展”的工作基调,坚持以“细致、规范、创新”为着力点,用文化建设统揽检察工作、引领队伍建设,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和勇争一流意识

  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勇争一流作为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认清自身差距和努力方向,切实增添措施,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拓展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

  按照市院创新推动“三大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已制定机制的,在具体运行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完善,并总结经验成效争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对于我院承担的其他两项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应秉持“不盲目追求创新、不盲目应付改革”的原则,找准切入点,把深化改革与推进检察业务发展有机融合,尽快制定出方案。

  (四)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种暴力犯罪、严重侵财犯罪;加大侦查办案力度,着力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充分发挥专业化预防优势,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滋生蔓延;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争创“全国一流检察队伍”为目标,进一步更新人才工作观念,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工作环境,推进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提升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

  各位委员: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将进一步振奋精神,按照本次会议决议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我区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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