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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29日)

  各位委员:

  2014年上半年,我院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履行审判职能为第一要务

  2014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85件(含旧存197件),同比增长43.84%,审(执)结1352件,结案率为61.88%。

  一是扎实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认真贯彻全市法院“刑八会”精神,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2014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24件(含旧存2件),审结123件,结案率为99.2%。判处罪犯163人,判决已生效的有11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重刑率为3.4%。审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6件;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侵占、故意毁坏财物等侵犯财产案件50件;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36件;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0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建立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扎实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化解纠纷力促和谐。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03件(含旧存170件),审结895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244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474件,结案标的额15221.9万元;审结人身权纠纷160件。着力保障民生,稳妥处理涉“三农”案件、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物业服务等纠纷,着力保护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着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经济活动秩序,处理各类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如今年6月11日,我院与区国土资源局就土地违法案件申请执行问题开展了专题座谈。

  三是扎实开展执行工作,完善机制保障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66件(含旧存24件),执结254件,执行结案标的额4035.95万元。外抓联动,内强管理,注重公开,进一步破解“人难找”、“财难查”等执行难题,通过执行信息联网共享,逐步实现“点对点”直接调取被执行人房屋车辆、资金往来、工商登记等信息,穷尽执行手段,实施有效查控。如今年2月,我院刑事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审执互动,共同促成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顺利执行,帮助韩某拿回赔偿款2万余元;强化执行威慑,对“老赖”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风暴”、“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活动”、“涉民生案件执行”、“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春节期间,我院组织干警远赴福建省福州市成功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170余万元工程款,从而确保了涉案民工兄弟安心过好年;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技巧,大力推行“握手执行”,充分发挥执行和解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以和解促执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我院成功和解执行一起因30多年前的工伤致残事故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均感满意。

  二、坚持能动司法,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第一抓手

  (一)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不断健全审判公开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审判公开平台作用,加强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信息公开。2014年上半年,我院共向社会公开各类审判信息3628条,其中,立案信息1667条、开庭公告1029条、裁判文书605件、执行信息327条;坚持开展巡回法庭、“走进法庭听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如今年4月17日,城厢法庭法官们到清泉镇友好村3组,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便民。努力实施“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着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和城厢法庭诉讼服务点,优化了中心各项便民资源的配置,完善了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一步加强了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双休日和节假日立案等便民措施,提升了诉讼服务质量,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更为便捷、贴心的服务。如4月1日,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金龙村为当事人上门立案;强化院长“四公开”平台建设,用“12368”院长公开电话在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以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为指引,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力度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审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承担主体、追究程序、监督等内容,明确法官对办理案件终身负责,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完善规范执法制度,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注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加强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和考核体系,促进法官增强质效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刑事审判机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厉打击多发性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认真探索实践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

  (四)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本区比较突出的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等依法宣告缓刑,进行教育和挽救,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执行威慑,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力量执行一批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集中限制一批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一批被执行人出境、集中制裁一批案件、集中兑现一批执行案款、集中宣传一批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案例,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高标准推进“法治大讲堂”、“法律七进”活动。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支持建设校园模拟法庭,5月20日,我院法官到清泉学校现场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受四川卫视等媒体关注;组织“法官宣讲团”,经常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社区(村庄)等进行法制宣传,为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等上专题法制课、开“法制故事会”。我院法官在3月25日、4月15日、5月16日分别前往城厢中学、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祥福中学开展专题法制讲座。上半年,我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专题法制讲座10余次,2000余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以案说法,法制教育走乡村进社区。深入群众,大力开展“巡回法庭”、“坝坝法庭”、“法治基层行”等活动。6月份为辖区内的六个乡镇的600余名基层干部、村民群众等进行了针对性地普法教育等。

  (六)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在案件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今年4月,我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六年的老案,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使双方都非常满意,效果很好;通过在全区11个乡镇(街办)设立“大调解”工作指导站,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的指导,做好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司法确认工作。

  三、坚持改进作风,以抓实队伍建设为第一基础

  一是走基层转作风。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俯下身子接地气、深入基层听民意,及时察民情、问民需、解民忧。积极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要从中找问题、找差距,以便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如3月25日下午,院党组领导带领院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永红村一安置小区内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

  二是强纪律硬作风。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在坚持廉洁从政和严肃纪律作风上起好示范作用。强化督察力度,全方位规范干警业内业外行为。大力整改社会反映强烈的诉讼“四难”和接待群众“冷、硬、横、推”问题,完善诉讼引导,强化窗口职责,规范法官约见,合理安排接访,努力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严格遵守最高法院的《五条禁令》和省法院的《两个规定》,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会议活动以及警用车辆使用等进行大力整顿,强化督察力度。出台出勤考核相关制度,强化干警纪律意识。

  三是抓教育优作风。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全员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邀请知名教授、审判业务专家等授课,开展“院长党课”、“道德讲堂”、“廉政人生”讲座,利用道德讲堂开展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身边讲活动,开展 “背兜法官”、优秀公仆典型学习,开展“群众路线怎么看、司法为民怎么干”大讨论,开展“党员义工日”、网络文明志愿活动,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中层干部、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共产党等。通过思想灌输、典型引路系列活动,优化党员干部作风。

  四、坚持接受监督,以回应人民期待为第一任务

  认真贯彻《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待。今年1月23日,我院派出8名中层以上干部到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现场,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做好常规报告和专题报告,坚持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4月22日,我院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3次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近三年来的刑事审判(含少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民主。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选任工作,在原有44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新增选20名人民陪审员,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7月8日通过了我院25名(其中5名为到期继任)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命的提议。

  各位委员,2014年上半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授予2013年度“平安单位”荣誉称号,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司法行政等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市中院等的表彰,5名干警因工作成绩突出,分别受到区委、区政府、市中院、省高院的表彰。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审判质效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部分法官就案办案现象存在,对案件的处理未充分考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少数窗口部门干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较差,工作方式方法不妥;部分干警政治敏锐性较差,政治学习少,忽视思想政治建设,与群众联系不紧密,深入基层走过场现象存在;个别干警思想浮躁,缺乏奉献精神,安于现状,缺乏拼搏进取精神,玩心较重,缺乏健康生活状态;干部队伍活力不够,干部选任与培养机制不够健全,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等等。

  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勇直追,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加大审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以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权益。在执行案件办理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和困难当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积极化解当事双方矛盾;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长期未结积压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走好群众路线。进一步夯实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工作基础。抓好诉讼“四难”的根治,努力实现“门好进、人好找、事好办、脸好看”。管好用好全域覆盖的诉讼服务网络,发挥好12368院长公开电话作用,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和“巡回法庭”活动,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立案、审判、执行、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各个环节的“一站式”服务,减轻他们的诉累。

  四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廉政建设。增强法官综合素质,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水平。健全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制度,构建刚性运行、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强化工作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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